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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县城区共享单车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8-01-16信息来源: 政协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

  共享单车作为当下我县市民出行的一种重要交通工具,为方便市民出行、缓解交通拥堵起到了积极作用。据了解,我县城区的共享单车,主要是由“哈罗单车”投放运营,数量达6000辆。但是,共享单车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产生一些突出问题,市民反响较多:一是车辆摆放无序,乱停乱放,大量占用车道、人行道、汽车停车位等,甚至是停放在道路中间或交通要道上,影响车辆、行人;二是车辆营运管护不足,有的共享单车零件损坏严重,未及时进行维修,有的共享单车被遗弃,无人回收,影响市容市貌;三是车辆使用不规范,有部分成年人用车篮搭载幼童,有数量较多的未满12周岁儿童使用共享单车,甚至用作学车工具,在道路上摇摇摆摆地骑行,没有成年人在旁边监督,安全隐患较多。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车辆营运管理。交通、交警和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督促共享单车投放企业加强车辆营运管理,注重 车辆维修保养,及时回收毁损车辆,保证车况良好,防范交通安全隐患产生。

  二是规范车辆使用行为。加强宣传引导,注重车辆使用的警示教育,规范车辆使用停放,对乱停放车辆、危险骑车等行为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三是配套慢行交通系统。积极推进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在有条件的路段开辟出非机动车停车位和专用自行车道,方便共享单车出行,减少不文明停放车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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